COVID-19武汉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公告

2022-08-22 15:43:16 作者:gong2022   |   浏览(0)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2018]:最后一滴血No .)等文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COVID-19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权衡,择优录取,做到不缺。继续优化结构,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坚持同一标准,实现协调共享发展。继续深化人才选拔机制改革,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察,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规范性,提高生源质量。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和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工作,确保招生录取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平。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

研究生招生培养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考生复试,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投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相关信息。三、招生计划

参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划线原则

培训

单位以招生计划为依据,结合学生情况(考生志愿、初试成绩等)划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分数线既要有总分要求,也要有单科要求。所有类别、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国家线(国家线公布后,如低于国家线,则调整至国家线)。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统筹考虑生源调整,划定复试分数线。

(3)“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由学校统一划线(见附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将在国家线公布后另行公布。

 五、复试要求

(一)制定细则

培养单位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制定本单位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2)具体安排

1元。时间地点:复试安排在侏罗纪世界3中部到COVID-194中部。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各培训单位通知考生本人。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冠军联赛。资格审查: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准考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侏罗纪世界3。复试费:复试费为武汉100袁媛/昼夜,由培养单位根据学校财务部相关规定收取。

4。如果复试时间在樱花开放期间,要求考生凭身份证和复试通知书进校门。预计樱花开放期间,学校的游客会更多。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

1元。专业课笔试。

冠军联赛。外语听力和Spe

入学考试总成绩(加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100%。综合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元为合格,下同)。复试某一方面是否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自行决定,并在《实施细则》明确。具有同等学力的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教育和自考、网络教育考生,不计入综合评价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出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的考生,经考核合格,以及普通高校刚毕业的,应当征集为义务兵退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的除外)。侏罗纪世界3今年内全国考研,初试总分加10元。参加过“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侏罗纪世界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元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受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少数民族人员,即“双少数民族”考生,不包括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复试基础成绩总分或单科成绩可降低。

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月16日前联系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通知相关培养单位准予参加复试。

(五)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复试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六、调剂复试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调剂复试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外国语语种要求),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满足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并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未考数学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数学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考英语二的考生不可调入须考英语一的学科、专业(或领域)。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及图书情报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也不得调入以上5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4.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5.所有调剂生须经调入单位复试,且占调入单位招生计划。

6.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需要接收调剂的培养单位将提前公布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和咨询服务方式等,请考生关注相关培养单位网站发布的《实施细则》及有关公告。

(二)调剂分类

1.校内调剂

接收校内调剂原则上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

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单位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校外调剂

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择优接收调剂生源。相关培养单位可提出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

  七、破格复试

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人才,需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门组织面试考核,通过后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详细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及破格理由。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定。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采取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核查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定向就业生。定向就业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签订者不予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信息公开公示

培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公告,各系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咨询申诉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

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培养单位提出申诉。

十一、违规处理

学校对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侵犯考生正当权益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复试及录取过程的监督工作。如有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咨询与监督方式

联系电话:027-68754125(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工作时间开通)

027-68752636(武汉大学纪检监察部,工作时间开通)

特此公告

附:武汉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说明(陆续公布)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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